上一期视频我们介绍了产品升级迭代,供应商能否放弃中标,这一期我们来讲讲供应商如何多方案报价?
一般情况下,政府采购项目中,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,否则构成选择性报价,会在评审中被判为无效响应。
22号文施行后,根据第十九条规定,由于采购需求“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”,如果每个供应商只提供一个响应方案,极有可能在符合性审查中被一票否决,采购人得不到想要的产品,采购活动也可能会以失败告终。“多方案报价”能提高供应商成交的机会,采购人也能大大提高采购成功几率,降低采购活动失败的概率。
需要注意的是,采购文件中载明允许供应商“多方案报价”的,供应商据此响应。
下一期视频,我们来介绍采购需求,供应商必懂的10个要点之七。